酚氨咖敏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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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酚氨咖敏颗粒

感冒咳嗽颗粒

规格

复方

每袋装10g(相当于原药材8.2g)
生产企业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3021990

国药准字Z51020496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用法用量

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或遵医嘱。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副作用

本复方所含氨基比林均有明显不良反应。服用氨基比林可有呕吐、皮疹、发热、大量出汗及发生口腔炎等,少数可致中性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渗出性红斑、剥脱性皮炎、龟头糜烂等。

尚不明确

禁忌

1.对氨基比林、咖啡因或马来酸氯苯那敏过敏者禁用。 2.胃溃疡患者禁用。 3.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氨基比林0.1g,对乙酰氨基酚 0.15g,咖啡因30mg,马来酸氯苯那敏2mg。

金银花,枇杷叶、百部、桔梗,天花粉、桉油。辅料为蔗糖。

性状

本品为着色的颗粒、味甜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具桉油气味,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本品长期服用可导致肾脏损害,严重者可致肾乳头坏死或尿毒症,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 2.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致癌性。 3.不宜长久使用,以免发生中性粒细胞缺乏,用药超过1周要定期检查血象。 4.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力。 5.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6.本品不可应用于下呼吸道感染和哮喘发作的患者(因可使痰液变稠而加重疾病)。 7.交叉过敏,对其他抗组胺药或下列药品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如麻黄碱、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间羟异丙肾上腺素(羟喘)、去甲肾上腺素等拟交感神经药,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也过敏。 8.下列情况应慎用:膀胱颈部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心血管疾病、青光眼(或有青光眼倾向者)、高血压、高血压危象、甲状腺机能亢进、前列腺肥大体征明显时。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 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