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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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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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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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制药厂有限公司制药二厂 |
桂林中族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816 |
国药准字Z2002637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
止咳祛痰。用于感冒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二至五岁一次3~5毫升,五岁以上一次5~10毫升,一日3~4次。 |
副作用 |
本复方所含氨基比林均有明显不良反应。服用氨基比林可有呕吐、皮疹、发热、大量出汗及发生口腔炎等,少数可致中性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渗出性红斑、剥脱性皮炎、龟头糜烂等。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氨基比林、咖啡因或马来酸氯苯那敏过敏者禁用。 2.胃溃疡患者禁用。 3.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
糖尿病、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溃疡病患儿禁服.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氨基比林0.1g,对乙酰氨基酚 0.15g,咖啡因30mg,马来酸氯苯那敏2mg。 |
枇杷叶、甘草、橙皮酊、桔梗、薄荷脑、氯化铵。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香精。 |
性状 |
本品为着色的颗粒、味甜 |
本品为棕色粘稠液体,味甜,有清凉感。 |
注意事项 |
1.本品长期服用可导致肾脏损害,严重者可致肾乳头坏死或尿毒症,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 2.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致癌性。 3.不宜长久使用,以免发生中性粒细胞缺乏,用药超过1周要定期检查血象。 4.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力。 5.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6.本品不可应用于下呼吸道感染和哮喘发作的患者(因可使痰液变稠而加重疾病)。 7.交叉过敏,对其他抗组胺药或下列药品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如麻黄碱、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间羟异丙肾上腺素(羟喘)、去甲肾上腺素等拟交感神经药,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也过敏。 8.下列情况应慎用:膀胱颈部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心血管疾病、青光眼(或有青光眼倾向者)、高血压、高血压危象、甲状腺机能亢进、前列腺肥大体征明显时。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该药品适用于咳嗽痰多,寒热症状不明显者。若出现高热或喘促气急者,应到医院就诊。 3、该药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及老年患者慎用;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