酚氨咖敏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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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酚氨咖敏颗粒

丁香风油精

规格

复方

6ml
生产企业

海南制药厂有限公司制药二厂

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6816

国药准字Z42020901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清凉散热,止痛止痒。用于蚊虫蜇咬,晕船晕车,感冒头痛,亦可用于龋齿止痛。

用法用量

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或遵医嘱。

外用。涂擦于太阳穴或患处,每日2~3次,治疗龋齿痛时,可蘸以小棉球,嵌入蛀孔内。

副作用

本复方所含氨基比林均有明显不良反应。服用氨基比林可有呕吐、皮疹、发热、大量出汗及发生口腔炎等,少数可致中性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渗出性红斑、剥脱性皮炎、龟头糜烂等。

尚不明确

禁忌

1.对氨基比林、咖啡因或马来酸氯苯那敏过敏者禁用。 2.胃溃疡患者禁用。 3.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氨基比林0.1g,对乙酰氨基酚 0.15g,咖啡因30mg,马来酸氯苯那敏2mg。

薄荷脑、樟脑、桉油、丁香酚、水杨酸甲酯,辅料为液体石蜡、野绿素、香料。

性状

本品为着色的颗粒、味甜

本品为淡绿色的油状液体;气特异,味凉而辣。

注意事项

1.本品长期服用可导致肾脏损害,严重者可致肾乳头坏死或尿毒症,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 2.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致癌性。 3.不宜长久使用,以免发生中性粒细胞缺乏,用药超过1周要定期检查血象。 4.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力。 5.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6.本品不可应用于下呼吸道感染和哮喘发作的患者(因可使痰液变稠而加重疾病)。 7.交叉过敏,对其他抗组胺药或下列药品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如麻黄碱、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间羟异丙肾上腺素(羟喘)、去甲肾上腺素等拟交感神经药,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也过敏。 8.下列情况应慎用:膀胱颈部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心血管疾病、青光眼(或有青光眼倾向者)、高血压、高血压危象、甲状腺机能亢进、前列腺肥大体征明显时。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对蚊虫叮咬局部反应较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3.感冒头痛应同时内服其他治疗感冒药物; 4.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