酚氨咖敏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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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酚氨咖敏胶囊

藿香正气水

规格

复方

每支装10ml
生产企业

重庆迪康长江制药有限公司

四川依科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0021737

国药准字Z51022126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本品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或夏伤暑湿所致的感冒,症见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胃肠型感冒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口服。一次5~10毫升,一日2次,用时摇匀

副作用

1.氨基比林有明显不良反应,可有呕吐、皮疹、发热、大量出汗及口腔炎等,少数可致中性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渗出性红斑、剥脱性皮炎龟头糜烂等。 2.对乙酰氨基酚一般剂量较少引起不良反应,对胃肠刺激小,不会引起胃肠出血。少数病例可发生粒细胞缺乏症、贫血、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肝炎或血小板减少症。长期大量用药,尤其是在肾功能低下者可出现肾绞痛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少尿、尿毒症)或慢性肾功能衰竭(镇痛药性肾病)。 3.咖啡因为中枢兴奋剂,可引起恶心、头痛或失眠。长期习惯性过多服用,可出现头痛、紧张、激动和焦虑。 4.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中枢神经有轻度抑制作用,可引起困倦、嗜睡。

尚不明确。

禁忌

1.胃溃疡患者禁用。 2.对氨基比林、咖啡因或苯巴比妥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3.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氨基比林0.1g,对乙酰氨基酚0.15g,马来酸氯苯

本品苍术、陈皮、厚朴(姜制)、白芷、茯苓、大腹皮、生半夏、甘草浸膏、广藿香油、紫苏叶油。辅料:乙醇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

本品为深棕色的澄清液体

注意事项

1.本品长期服用可导致肾脏损害,严重者可致肾乳头坏死或尿毒症,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 2.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致癌性。 3.不宜长久使用,以免发生中性粒细胞缺乏,用药超过1周要定期检查血象。 4.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 5.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6.本品不可应用于下呼吸道感染和哮喘发作的患者,(因可使痰液变稠而加重疾病)。 7.交叉过敏,对其他抗组胺药或下列药品过敏者,也可能对本药过敏,如麻黄碱、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间羟异丙肾上腺素(羟喘)、去甲肾上腺素等拟交感神经药,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也过敏。 8.下列情况应慎用:膀胱颈部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心血管疾病、青光眼(或有青光眼倾向者)、高血压、高血压危象、甲状腺机能亢进、前列腺肥大体征明显时。 9.驾驶机动车辆、操作机器及高空作业者不宜服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饮食宜清淡。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吐泻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 本品含乙醇(酒精)40%~50%,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7.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 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