酚氨咖敏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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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酚氨咖敏片

小儿解表颗粒

规格

复方

每袋装4g;每袋装8g
生产企业

四川泰华堂制药有限公司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1023721

国药准字Z11020577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宣肺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风、头痛咳嗽、鼻塞流涕、咽喉痛痒。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片,每日3次,或遵医嘱。

开水冲服,一岁至二岁一次4克,一日2次;三岁至五岁一次4克,一日3次;六岁至十四岁一次8克,一日2~3次。

副作用

本复方所含氨基比林均有明显不良反应。服用氨基比林可有呕吐、皮疹、发热、大量出汗及发生口腔炎等,少数可致中性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渗出性红斑、剥脱性皮炎、龟头糜烂等。

尚不明确。

禁忌

1.对氨基比林、咖啡因、马来酸氯苯那敏过敏者禁用; 2.胃溃疡患者禁用; 3.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尚不明确。

成分

酚氨咖敏片是由乙酰氨基酚组成的复方制剂,不含PPA,对于以发烧、鼻塞、流涕、打喷嚏为主要症状的感冒,疗效显著,可快速缓解症状。

金银花、连翘、牛蒡子、葛根、荆芥穗、紫苏叶、防风、蒲公英、黄芩、牛黄。

性状

本品为白色片

本品为黄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本品长期服用可导致肾脏损害,严重者可致肾乳头坏死或尿毒症,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 2.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致癌性; 3.不宜长久使用,以免发生中性粒细胞缺乏,用药超过1周要定期检查血象; 4.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 5.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6.本品不可应用于下呼吸道感染和哮喘发作的患者(因可使痰液变稠而加重疾病); 7.交叉过敏,对其他抗组胺药或下列药品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如麻黄碱、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间羟异丙肾上腺素(羟喘)、去甲肾上腺素等拟交感神经药,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也过敏; 8.下列情况慎用:膀胱颈部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心血管疾病、青光眼(或有青光眼倾向者)、高血压、高血压危象、甲状腺肌能亢进、前列腺肥大体征明显时; 9.驾驶机动车辆、操作机器及高空作业者不宜服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