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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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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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5g |
0.3g*36粒 |
生产企业 |
贵州盛世龙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省华侨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3621 |
国药准字Z22023999 |
说明 | ||
适应症 |
1.苗医:维象样丢象,泱安档蒙:僵是风,稿计凋嘎豪。中医:滋补肝肾,祛风除湿,活血通络。2.用于肝肾不足,风寒湿痹、骨质疏松、骨质增生引起的腰腿酸痛、肢体麻木等症 |
祛风除湿,活络镇痛。用于风寒湿痹,关节疼痛,手足拘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4-5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金毛狗脊、乌梢蛇、葛根、淫羊藿、木瓜、威灵、补骨脂。 |
制川乌,全蝎,乌鞘蛇,地龙,蜂房,人工麝香,黑豆。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至棕黄色颗粒或粉末;气香、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褐色的粉末;气腥,味微咸。 |
注意事项 |
1.忌寒凉及油腻食物。 2.本品宜饭后服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其它泻火及滋补性中药。 4.热痹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关节肿痛如灼、痛处发热,疼痛窜痛无定处,口干唇燥。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 |
1.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服用,不宜大量、长期服用。2.若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昏眼花、口舌、四肢及全身发麻,畏寒,继之瞳孔散大,视觉模糊,呼吸困难,手足抽搐,躁动,大小便失禁应停服,迅速去医院就诊。3.心血管疾病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