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袋装15g |
0.5g:37.5mg(按克林霉素计) |
生产企业 |
广东恒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海神同洲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595 |
国药准字H2005069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用于疖疮肿痛,目赤肿痛,头痛眩晕。 |
革兰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 1.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等; 2.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 3.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痛、脓肿、蜂窝组织炎、创伤、烧伤和手术后感染等; 4.泌尿系统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 5.其它: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 厌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 1.脓胸、肺脓肿、厌氧菌性肺炎; 2.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败血症; 3.腹内感染:腹膜炎、腹腔内脓肿。 |
用法用量 |
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温开水冲服。按克林霉素计,儿童日剂量为8~25mg/kg(一般感染8~16mg/kg,重症感染17~25mg/kg),分3~4次服用(体重10kg以下幼儿每次服药应不少于37.5mg,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胃肠道反应:偶见恶心、呕吐、腹痛及腹泻; 2.过敏反应:少数病人呆出现药物性皮疹; 3.偶可引起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等,一般轻微为一过性; 4.少数病人可发生一过性碱性磷酸酶、血消转氨酶轻度升高及黄疸; 5.极少数病人可产生伪膜性结膜炎。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对林可霉素及克林霉素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野菊花。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其化学名称为6-(1-甲基-反-4-丙基-L-2-吡咯烷甲酰氨基)-1-硫代-7(S)-氯-6,7,8-三脱氧-L-苏式-α-D-半乳辛吡喃糖苷-2-棕榈酸酯盐酸盐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类白色颗粒状物,气芳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作用机制与林可霉素相同,细菌对本品与林可霉素有完全交叉耐药性,对林可霉素高度耐药的患者,也不适宜使用本品。 2.一般胃肠道不适,可不影响治疗,但本品有可能引起伪膜性结肠炎,应予高度重视,如出现剧烈腹痛,频繁腹泻,伴水样和血样便等症状,应停止用药,严重时应输液,处理无效则需服用万古霉素。 3.功能损害患者、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应慎用。 4.未足月婴儿慎用。 5.有胃肠疾病史,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伴随性结肠炎的患者应慎用。 6.本品治疗乙型溶液血性链球菌感染,连续用药应不小于10天,以防止急性风湿性发生。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