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菊花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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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野菊花颗粒

氧氟沙星凝胶

规格

每袋装15g

20g:100mg
生产企业

广东恒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7595

国药准字H20083392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用于疖疮肿痛,目赤肿痛,头痛眩晕。

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皮肤组织细菌感染性疾病,例如:毛囊炎、毛囊炎、疖肿、脓疱病、外伤感染及湿疹感染等。

用法用量

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局部外用,一日2次。脓性分泌物多者,先用生理盐水清洁患处后再使用本品。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目前本品皮肤用药的文献报道记载本品不良反应少见,但本品是否会出现局部刺激症状及局部或全身过敏反应尚不明确。

禁忌

糖尿病患者禁服。

对本品或其他喹诺酮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成分

野菊花。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其化学名称为:(±)-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H–吡啶并(1,2,3-de)[1,4]苯并噁嗪-6-羧酸。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本品为微黄色至淡黄绿色透明状半固体凝胶。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局部外用,一日2次。脓性分泌物多者,先用生理盐水清洁患处后再使用本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