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菊花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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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野菊花颗粒

鱼石脂软膏

规格

每袋装15g

0.1
生产企业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好皮夫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7587

国药准字H43021159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用于疖疮肿痛,目赤肿痛,头痛眩晕。

用于疖肿。

用法用量

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偶见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

禁忌

糖尿病患者禁服。

尚不明确。

成分

野菊花。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鱼石脂0.1克。辅料为:斯潘-80、轻质液状石蜡、石蜡、黄凡士林。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本品为棕黑色软膏,有特臭。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连续使用一般不超过7日,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