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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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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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 |
10g:30mg(按C17H19F2N3O3计) |
生产企业 |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开封市谊康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587 |
国药准字H1097042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用于疖疮肿痛,目赤肿痛,头痛眩晕。 |
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皮肤病。适用于脓疱疮、毛囊炎、疖,湿疹继发性感染,足癣继发感染,烫灼伤继发性感染等 |
用法用量 |
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外用,涂患处,一日2次。脓性分泌物多者先用生理盐水清洗患处,再使用本品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有轻微瘙痒、灼热感,但不影响继续治疗和疗效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对洛美沙星及其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野菊花。 |
本品主药为盐酸洛美沙星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类白色至微黄色乳膏。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用。2.注意本品光毒性,涂药部位应避免光照;2.儿童注意事项: 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遵医嘱。 老人注意事项: 遵医嘱。特殊人群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