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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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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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 |
每袋装20g |
生产企业 |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庆安药业集团宿州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587 |
国药准字Z3402038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用于疖疮肿痛,目赤肿痛,头痛眩晕。 |
清热解毒。用于火热毒盛所致的热疖痈毒、咽喉肿痛、风热火眼。 |
用法用量 |
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6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忌烟、酒及辛辣食物;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成分 |
野菊花。 |
紫花地丁、半边莲、蒲公英、板蓝根。辅料为:乳糖、甜菊素。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微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