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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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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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 |
2%*5g |
生产企业 |
四川字库山制药有限公司 |
湖北人福成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593 |
国药准字H2013306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用于疖疮肿痛,目赤肿痛,头痛眩晕。 |
本品为局部外用抗生素,适用于革兰阳性球菌引起的皮肤感染,如脓皮病、毛囊炎、疖肿等原发性感染 ;对湿疹、皮炎、糜烂、溃疡继发感染可起到抗菌及制止原发病加重作用,有利于原发病治疗。有报告本品预防或治疗给药对降低皮肤外科手术后伤口化脓十分有效。 |
用法用量 |
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外用,局部涂于患处,开放或封包均可。每日3次,5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必要时可重复一疗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局部应用一般无不良反应,偶见局部痒感或灼感,一般不需停药。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对本品及聚乙二醇基质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野菊花。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莫匹罗星0.02克,辅料为:聚乙二醇400和聚乙二醇4000。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类白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如使用一疗程后症状无好转或加重,应立即去医院就医。 2.感染面积较大者,去医院就医。 3.本品仅供皮肤给药,请勿用于眼、鼻、口等黏膜部位。 4.误入眼内时用水冲洗即可。 5.有中度或重度肾损害者慎用。 6.孕妇慎用 ;哺乳期妇女涂药时应防止药物进入婴儿眼内。如果是在乳头区域使用,请在哺乳前彻底清洗。 7.列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