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支装2ml;5ml |
每袋装10g |
生产企业 | 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531 |
国药准字Z4402022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热病、目赤肿痛、咽喉疼痛;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属热毒上攻者 |
清热利湿,凉血解毒,清肝明目。用于大肠湿热所致的泄泻、痔血以及肝热目赤,风热咽痛,口舌溃烂。 |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2~4毫升,一日2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野菊花、氯化钠、聚山梨酯。 |
金银花、木棉花、葛花、野菊花、槐花、甘草。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黄色或棕黄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与其它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使用。 2、本品是中药制剂,保存不当可能影响产品质量。 3、使用前必须对光检查,如发现药液出现混浊、沉淀、变色、漏气或瓶身细微破裂者,均不能使用。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去医院就诊。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