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支装2ml;5ml |
每丸重9g |
生产企业 |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山海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九芝堂金鼎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530 |
国药准字Z51020780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热病、目赤肿痛、咽喉疼痛;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体炎属热毒上攻者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2~4毫升,一日2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水丸一次6克,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患者可有大便次数增多。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成分 |
野菊花、氯化钠、聚山梨酯。 |
菊花,薄荷,川芎,白芷,荆芥,防风,桔梗,连翘,栀子,黄芩(酒炒),黄柏(酒炒),大黄(酒炒)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黄色或棕黄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红褐色至黑褐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与其它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使用。 2、本品是中药制剂,保存不当可能影响产品质量。 3、使用前必须对光检查,如发现药液出现混浊、沉淀、变色、漏气或瓶身细微破裂者,均不能使用。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