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苏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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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野苏颗粒

复方益母口服液

规格

每袋装6克

每支装10ml
生产企业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40007

国药准字Z41020563
说明
适应症

理气调中,和胃止痛。用于气滞寒凝所致胃脘疼痛,腹胀,嗳气。

活血行气,化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痛经。症见:月经期小腹胀痛拒按,经血不畅,血色紫黯成块,乳房胀痛,腰部酸痛。

用法用量

口服,用温开水冲服,一次6克,一日3~4次。

从月经前二天开始,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2次,连服7天。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肝肾功能不全及糖尿病患者禁服。

孕妇及月经过多者忌服。

成分

野木瓜、白矾、陈皮、碳酸氢钠。辅料为蔗糖、糊精。

益母草、当归、川芎、木香;辅料为蔗糖。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涩、咸。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色液体;味甜、微苦、辛。

注意事项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胃热痛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口渴、口臭、胃中嘈杂易饥、大便秘结、甚则口腔糜烂、牙周肿痛。5.有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3.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5.如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6.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