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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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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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6克 |
每袋重14g(相当原药材5g) |
生产企业 |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40007 |
国药准字Z43020779 |
说明 | ||
适应症 |
理气调中,和胃止痛。用于气滞寒凝所致胃脘疼痛,腹胀,嗳气。 |
活血调经,行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月经不调,痛经,产后瘀血腹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用温开水冲服,一次6克,一日3~4次。 |
开水冲服,一次14g,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肝肾功能不全及糖尿病患者禁服。 |
月经过多者忌用。 |
成分 |
野木瓜、白矾、陈皮、碳酸氢钠。辅料为蔗糖、糊精。 |
益母草、当归、川芎、木香。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涩、咸。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胃热痛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口渴、口臭、胃中嘈杂易饥、大便秘结、甚则口腔糜烂、牙周肿痛。5.有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4.可于经前3~7天开始服药,至痛经缓解。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 5.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