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牛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凝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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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重组牛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凝胶

除疤膏

规格

21000IU(5g)/支

每支装50g
生产企业

珠海亿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郑州密丽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20040001

国药准字B20020108
说明
适应症

促进创面愈合,用于烧伤创面(包括浅Ⅱ度、深Ⅱ度、肉芽创面)、慢性创面(包括体表慢性溃疡等)和新鲜创面(包括外伤、供皮区创面、手术伤等)。

软坚散结,活血消疤。用于因烧伤、烫伤、疮痈、创伤等所致的增生性疤痕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将凝胶直接涂于清创后的伤患处,覆以适当大小的消毒敷料,适当包扎即可。推荐剂量每次约300IU/cm2,每日一次,或遵医嘱。

外用,涂敷患处,每日1-2次。

副作用

个别患者用药时可能会出现轻微刺痛感,不影响治疗。

偶有刺激或皮疹出现,停用几日或减少用量后,如无不适可继续使用。

禁忌

尚不明确

1. 创面未愈合者忌用;

2. 二岁以下婴幼儿忌用;

4. 硬损性疤痕或感染性疤痕禁用。

成分

重组牛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

桃仁、鸦胆子、冰片、樟脑、石碱,辅料为甘油、白凡士林、十八醇、单硬脂酸甘油酯。

性状

无色透明凝胶

除疤膏为白色至淡黄色的软膏;气芳香。

注意事项

1.贝复新为蛋白类药物,应避免置于高温或冰冻环境中。2.对感染性或急性炎症期角膜病患者,须同时局部或全身使用抗生素或抗炎药,以控制感染和炎症。3.对某些角膜病,应针对病因进行治疗。如联合应用维生素及激素类等药物。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3.哺乳期妇女、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天花和凹陷疤痕不宜使用。

5.对于新伤口愈合后遗留的疤痕,应在疤痕形成2-3个月后减小剂量使用。

6.如不慎入口或误入眼睛,请即用大量清水漱口或冲洗眼睛,必要时应到医院进行及时处理。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