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50mg |
每袋装10g |
生产企业 |
苏州第壹制药有限公司 |
陕西东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167 |
国药准字Z6102032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快速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扭伤、牙痛、痛经、偏头痛。 |
清热利湿,舒肝解郁,扶正固本。用于湿热蕴蒸,身目俱黄,或两胁痹满疼痛,体倦懒食,溲赤便溏,舌苔黄腻等,西医诊断为急性黄疸型和非黄疸型肝炎、慢性迁延型肝炎等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及14岁以上儿童每次1~2片,如持续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24小时内不得超过6片。整片用水送服,饭前服用。14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 |
开水冲服,一次10g,一日3次;六岁以下儿童用成人量的1/3,六岁至十二岁用量减半。 |
副作用 |
如果出现一种或一种以上的下列情况时,请停止服用本品,并立即咨询医师:1.腹泻,胃肠气胀,胃疼,心口灼热或上腹部疼痛。2.异常疲倦或总体感觉不好。3.眩晕,食欲减退伴持续恶心和/或呕吐。4.呕血,黑便或尿血。5.皮肤改变,如:红斑或瘙痒症状等,以及罕见的皮疹。6.呼吸困难或呼吸短促。7.皮肤或巩膜黄染。8.持续的咽喉痛或发热。9.面部、双足或腿部肿胀。10.重症头痛。11.胸痛或咳嗽。如果出现其他不良反应也应立即咨询医师。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胃肠道溃疡患者禁用。2.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3.对使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物如布洛芬而诱发哮喘、荨麻疹或急性鼻炎史的患者禁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本品及各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双氯芬酸钾,化学名称为[邻-(2,6-二氯苯胺)]苯乙酸钾。 |
鸡矢藤,马鞭草,功劳木,虎杖,吉祥草,马兰草,六月雪,茅莓,冷水花等。垂盆草、郁金、板蓝根、柴胡、云芝提取物、五味子。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深棕褐色颗粒;味甜酸、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请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如服用过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时请立即就医。3.60岁以上患者应根据体质情况谨慎使用。尤其对体弱和体重过轻的老年患者建议使用最低有效剂量。4.如果出现以下情况,需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本品:-曾经在服用疼痛抑制剂或抗炎类药物后出现胃肠道病变或胃疼或心口灼痛。-哮喘或过敏体质。—有胃肠道溃疡病史者。-患有心脏病或高血压。-患有肝脏或肾脏疾病。-患有出血性疾患或血液病(主要为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 |
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