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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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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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8×10E7IU(300μg)/0.9ml/支 |
75μg/0.3ml/支 |
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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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63065 |
国药准字J20180062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癌症化疗、放疗等原因导致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癌症患者使用骨髓抑制性化疗药物,特别是在强烈的、骨髓剥夺性化学药物治疗后注射本品有助于预防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发生,减轻中性粒细胞减少的程度,缩短粒细胞缺乏症的待续时间,加速粒细胞数的恢复, 从而减少合并感染发热的危险性。 |
1.促进骨髓移植后中性粒细胞计数增加。 2.癌症化疗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包括恶性淋巴瘤、小细胞肺癌、胚胎细胞瘤(睾丸肿瘤、卵巢肿瘤等)、神经母细胞瘤等。 3.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伴发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4.再生障碍性贫血伴发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5.先天性、特发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
用法用量 |
1、肿瘤化/放疗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于 化疗结束后24-48小时起皮下或静脉注射,每次50-100ug/m2 (2- 5ug/kg),每日1次; 2、造血干细胞移植时:于移植次日至第5日开始应用,每次200-300ug/m25-10ug/kg),加5%葡萄糖液或生理盐水500- 1000ml,静脉滴注4-6小时,每日1次; 3、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伴有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每次100ug/m2,静脉滴注, 每日一次;4、再生障碍性贫血伴有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每次400ug/m2, 静脉滴注,每日一次;5、先天性、特发性中粒细胞减少症:每次50ug/m2, 皮下注射,每日1次。 以上均至中性粒细胞升到5×109/L或白细胞升到10×109/L时停药。 |
1.促进骨髓移植后中性粒细胞计数增加 成人和儿童的推荐剂量为300mg/m2,通常自骨髓移植后次日至第5日给予静脉滴注,每日一次。详见说明书 |
副作用 |
主要为骨和/或肌肉酸痛乏力; 个别人可见皮疹、发热、流涕等感冒样症状; 上述反应均较轻微,易于耐受,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停药后即自行消失 |
1.较常见骨痛及关节肌肉酸痛,多出现于用药后白细胞迅速上升至接近正常水平或白细胞较前明显升高的患者,如其程度为轻至中度,无需临床处理。 2.偶可出现消化道反应(食欲缺乏、恶心、呕吐 |
禁忌 |
对本品或同类制剂及对大肠杆菌表达的其他制剂有过敏史者禁用。 |
对本药或其它基因重组制剂过敏者。 |
成分 |
重组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 |
重组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 |
性状 |
无色透明液体。 |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用药期间,定期每周2次检查白细胞、粒细胞计数,根据情况减量或停药;避免化疗开始前使用此药;不要与其他药物混合注射;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