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氯芬酸钾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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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双氯芬酸钾栓

柳氮磺吡啶肠溶片

规格

12.5mg*6枚

0.25g
生产企业

昆山培力药品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0193

国药准字H31020450
说明
适应症

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以及术后的镇痛、消炎,解热

1、溃疡性结肠炎

治疗轻至中度的溃疡性结肠炎;在重度溃疡性结肠炎中可作为辅助疗法。亦可用于溃疡性结肠炎缓解期的维持治疗。

2、Crohn‘s 病

用于治疗活动期的克隆病,特别是那些累及结肠炎的患者。

3、类风湿性关节炎

对水杨酸类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疗效不显著的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幼年类风湿性关节炎(多关节型)。

用法用量

直肠给药。儿童:2岁以上儿童视病情轻重给药量为每公斤体重每天0.5~2mg,分2~3次给予,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的治疗可提高至最大每公斤体重每天3mg,分2~3次给予。或遵医嘱。成人:建议起始剂量为每日100~150mg,病情较轻或长期治疗时,每日给予75~100mg。每日总剂量应分为2~3次使用

服用剂量应根据患者对治疗的反应情况及对药物的耐受性来决定。片剂应在每日固定的时间服用,进餐时服用为佳。先前未曾用本片剂及肠溶片治疗过的患者,建议其在最初几周内逐渐增加剂量。使用肠溶片能降低胃肠道副作用的发生率。肠溶片不可压碎及掰开服用。炎症性肠病(主要为溃疡性结肠炎)。(其余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1、偶见上腹部疼痛以及恶心、呕吐、腹泻、腹部痉挛、消化不良、腹部胀气、厌食。罕见胃肠道出血、呕血、黑便、胃肠道溃疡、穿孔、出血性腹泻。2、偶见头痛、头晕、眩晕。罕见困睡。3、偶见皮疹。罕见荨麻疹。4、偶见血清转氨酶GOT,SGPT升高,罕见肝炎。5、罕见过敏反应,如哮喘等。6、罕见水肿。7、偶有轻度粘膜刺激作用

1.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厌食、体温上升、红斑及瘙痒、头痛、心悸。

2.下面所列的不良反应较少见,且可能与剂量有关:

血液系统反应:

红细胞异常(如:溶血性贫血、巨红细胞症),紫绀

胃肠道反应:

胃痛及腹痛

中枢神经系统反应:

头晕、耳鸣

肾脏反应:

蛋白尿、血尿

皮肤反应:

皮肤黄染

3.下列反应可能与剂量无关:

血液系统反应:

骨髓抑制如伴有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

胃肠道反应:

肝炎、胰腺炎

中枢神经系统反应:

周围神经病变、无菌性脑膜炎

皮肤反应:

出疹、荨麻疹、多形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脱落性皮炎、表皮坏死溶解综合征、光敏感性

肺部反应:

肺部并发症(纤维性肺泡炎伴有如:呼吸困难、咳嗽、发热、嗜酸粒细胞增多症)

其他过敏反应:

眶周水肿、血清病、LE综合征、肾病综合征

男性生殖功能紊乱:

曾报道使用柳氮磺吡啶治疗的男性出现精液缺乏性不育,停止用药可逆转此反应。

禁忌

1、消化道溃疡者禁用。2、对本品以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3、有服用乙酰水杨酸或其它前列腺素合成酶抑制剂引起哮喘、荨麻疹或过敏性鼻炎史的患者禁用。4、严重肝肾功能障碍者禁用。5、严重血液系统疾病者禁用。6、直肠炎患者禁用

对磺胺及水杨酸盐过敏者、肠梗阻或泌尿系梗阻患者、急性间歇性卟啉症患者禁用本品。

成分

双氯芬酸钾

本品主要成份为柳氮磺吡啶。

性状

本品为脂肪性基质制成的乳白色栓。

本品为肠溶糖衣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黄色至棕黄色。

注意事项

1、有胃肠道疾病,胃肠道溃疡史以及轻、中度肝功能损害者慎用。2、有心脏和轻、中度肾功能损害的症状/病史,老年人,服用利尿剂以及由于任何原因导致细胞外液丢失的患者慎用。3、个别需要长期治疗的患者,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和血象,发生肝功能损害时应停用本品。4、有眩晕史或其它中枢神经疾病史的患者在服用本品期间,应禁止驾车或操纵机器。5、应注意本品与锂制剂、地高辛制剂、保钾利尿剂、抗凝血剂、降糖药和氨甲喋呤等配合使用的剂量及不良反应。6、在使用本品时,可能会掩盖感染的症状,当有感染存在时,应给予合理的抗感染治疗

1.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血卟啉症、血小板、粒细胞减少、血紫质症、肠道或尿路阻塞患者应慎用。

2.服用本品期间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以防结晶尿的发生,必要时服碱化尿液的药物。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

3.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及其他磺胺类药物过敏者慎用。

4.治疗中须注意检查:

5.全血象检查,对接受较长疗程的患者尤为重要。

6.直肠镜与乙状结肠镜检查,观察用药效果及调整剂量。

7.治疗中定期尿液检查(每2-3日查尿常规一次)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

8.肝、肾功能检查。

9.遇有胃肠道刺激症状,除强调餐后服药外,也可分成小量多次服用,甚至每小时一次,使症状减轻。

10.根据患者的反应与耐药性,随时调整剂量,部分患者可采用间歇治疗(用药二周,停药一周)。

11.腹泻症状无改善时,可加大剂量。

12.夜间停药间隔不得超过8小时。

13.肾功能损害者应减小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