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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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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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ml:0.2g 180喷 |
每粒装0.4g |
生产企业 |
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
广西康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1127 |
国药准字Z4502114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局部疼痛及炎症,适用于四肢急性软组织损伤,膝关节骨性关节炎。 |
行气止痛。用于胃胀闷疼痛,嗳气泛酸,恶心呕吐,食少,疲乏无力,大便不畅;也可用于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用法用量 |
根据疼痛部位大小,距皮肤2~3厘米,局部喷涂2~3遍/次(约1~3ml)。并轻轻揉擦,每日三至四次。如中度至严重疼痛和肿胀,剂量可适量加大,每日总剂量不超过15ml。四肢急性软组织损伤疗程为7天,膝关节骨性关节炎疗程为14天。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1. 动物试验表明本品可能对局部皮肤有轻微刺激性。2. 局部反应:临床试验发现,个别患者可出现皮肤瘙痒﹑发红等过敏反应。3. 胃肠道反应:尚未发现,如大面积,全身性使用可能出现食欲降低﹑上腹不适﹑呕吐﹑便秘等无全身性作用。4. 以上不良反应一般较轻,无需停药,如有个别患者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则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就诊。 |
1.肾功能不全患者长期应用可能会有铝蓄积中毒,出现精神症状。2.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3.长期超量服用,少数人可能出现轻度浮肿或血压升高。 |
禁忌 |
使用本品中若出现其他不良事件和/或反应,请与医师联络。1.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 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
1.阑尾炎或急腹症时,服用本品可使病情加重,可增加阑尾穿孔的危险,应禁用。2.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3.孕妇禁用。4.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双氯芬酸钾。 |
猴头菌干浸膏、淀粉。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清液体。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黄棕色至黄棕色的粉末;气芳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 本品仅供外用,勿与眼睛及粘膜接触,谨防吸入呼吸道。2. 本品仅用于完整皮肤表面,忌用于皮肤损伤或开放性创口处。3. 本品仅供外用,切勿入口。4. 如使用本品一周,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5. 由于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剂量使用,避免大面积使用。6. 肝肾功能损害者使用前请咨询医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青光眼患者慎用。5.有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高血压、心脏病、返流性食管炎、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7.本品含氢氧化铝、氧化镁、碳酸钙。骨折患者不宜服用,这是由于不溶性磷酸铝复合物的形成,导致血清磷酸盐浓度降低及磷自骨内移出;能妨碍磷的吸收,长期服用能引起低磷血症;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慎用;本品有便秘作用,故长期便秘者应慎用。8.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