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氯芬酸钾凝胶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双氯芬酸钾凝胶

麝香伤湿解痛膏

规格

20g:0.21g

7cm*10cm*2片*2袋
生产企业

太极集团·四川天诚制药有限公司

江苏百益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20385

国药准字Z32020208
说明
适应症

用于各种急性骨骼肌损伤的急慢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以及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也可用于各种关节痛。

祛风除湿,化瘀止痛。用于风湿疼痛、筋骨痛、肩酸腰痛、关节痛、扭伤、跌打损伤。

用法用量

外用。按照痛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一日3-4次,12岁以下小儿用量请咨询医师。

外用,先将患处洗净揩干,将膏药贴于患处,24小时更换。

副作用

1.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如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等; 2.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少见,较大面的面积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过敏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敏反应等)。

尚不明确。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孕妇忌用。

成分

本品含双氯芬酸钾。

人工麝香,独活,香加皮,海风藤,苏木,海桐皮,延胡索,生川乌,生草乌,威灵仙,血竭,木香,乳香,没药,乌药,红花,当归,熟地黄,地黄,麻黄,牛膝。

性状

本品为无色透明状凝胶。

本品为淡黄棕色至棕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注意事项

1.由于局部应用也可全部吸收,故应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2.肝、肾功能损害者以及妊娠、哺乳期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禁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 4.本品仅供外用,禁止接触眼睛和黏膜; 5.如使用本品1周,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孕妇忌用。2、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3、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止使用。6、哺乳期妇女、儿童、老年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本品中樟脑为皮肤刺激剂,外用局部有一定的刺激性。10、口服含水杨酸甲酯、盐酸苯海拉明这两种成份的药品请注意;患有心血管病,支气管哮喘,肾功能不全者,甲状腺机能亢进以及高血压病者需慎用;患有闭角型青光眼病或眼内压高者禁用;抗组胺药过敏者禁用;不可与单胺氧化酶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