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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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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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l:100万IU(120喷)/瓶;20ml:200万IU(240喷)/瓶 |
0.5mg*7片 |
生产企业 |
天津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30028 |
国药准字H20120039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由病毒引起的初发或复发性皮肤单纯疱疹(口唇疱疹﹑生殖器疱疹);也可用于尖锐湿疣的辅助治疗。 |
马来酸恩替卡韦片适用于病毒复制活跃,血清转氨酶AL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显示有活动性病变的慢性成人乙肝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喷涂患处,每次1~2喷(如创口面积较大,也可喷涂多次以能覆盖整个创面为宜),每日三次。口唇疱疹及生殖器疱疹连续用药一周,尖锐湿疣连续用药六周。 |
患者应在有经验的医生指导下服用本品。推荐剂量:成人和16岁以上青年口服本品,每天一次,每次0.5mg(一片)。拉米夫定治疗时病毒血症或出现拉米夫定耐药突变的患者为每天一次,每次1.0mg(两片)。本品应空腹服用(餐前或餐后至少2小时)。肾功能不全:在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中,恩替卡韦的表现口服清除率随肌酐清除率的降低而降低。肌酐清除率<50ml/分钟的患者(包括接受血液透析或CAPD治疗的患者)应调整用药剂量。1.肌酐清除率大于等于50ml/min ,通常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 0.5mg,拉米夫定治疗失效 (1.0mg)者,每日一次,每次1.0mg。2.肌酐清除率30至50ml/min,每48小时一次,每次0.5mg,拉米夫定治疗失效(1.0mg)者,每48小时一次,每次1.0mg。3.肌酐清除率10至30ml/min,每72小时一次,每次0.5mg,拉米夫定治疗失效(1.0mg)者,每72小时一次,每次1.0mg。4.肌酐清除率小于10血液透析后或CAPD,每5-7日一次每次0.5mg,拉米夫定治疗失效(1.0mg)者,每5-7日一次,每次1.0mg。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请在血液透析后用药。肝功能不全: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用药剂量。 |
副作用 |
用药期间偶见灼痛﹑瘙痒等局部轻微刺激反应,无需中止治疗即可自行缓解。未见其它明显不良反应 |
详见说明书。 |
禁忌 |
已知对重组人干扰素α2b及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本品。 |
对恩替卡韦或制剂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重组人干扰素α2b。 |
恩替卡韦,其化学名称为2-氨基-9-[(1S,3R,4S)-4-羟基-3-羟甲基-2-亚甲基环戊基]-1,9-二氢-6H-嘌呤-6-酮-水合物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略带粘稠的液体制剂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1.治疗口唇疱疹及生殖器疱疹,本品为非首选药。2.对于患处有溃疡或继发细菌感染的病人可配合使用抗菌药物。3.育龄女性及男性使用本品必须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4.本品应在常温环境下携带和使用,避免高温。 |
患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马来酸恩替卡韦片,并告知医生任何新出现的症状及合并用药情况。应告知患者如果停药有时会出现肝脏病情加重,所以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改变治疗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