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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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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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0万IU/枚 |
0.5g*20粒 |
生产企业 |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哈药集团三精明水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19991019 |
国药准字H2012314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治疗阴道病毒性感染引起的慢性宫颈炎、宫颈糜烂、阴道炎,预防宫颈癌。 |
阿莫西林适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1.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2.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或粪肠球菌所致的泌尿生殖道感染。3.溶血链球菌、葡萄球菌或大肠埃希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4.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急性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5.急性单纯性淋病。6.本品尚可用于治疗伤寒、伤寒带菌者及钩端螺旋体病;阿莫西林亦可与克拉霉素、兰索拉唑三联用药根除胃、十二指肠幽门螺杆菌,降低消 |
用法用量 |
将栓剂置于阴道后穹窿;每次1枚,隔日1次,睡前使用;9次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一次0.5g,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20~40mg/Kg,每8小时1次;3个月以下婴儿一日剂量按体重30mg/Kg,每12小时1次。肾功能严重损害患者需调整给药剂量,其中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30ml/分钟的患者每12小时0.25~0.5g;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钟的患者每24小时0.25~0.5g。 |
副作用 |
极少数病人初次用药后出现轻微腰腹酸痛,偶见一过性低热,外阴、阴道不适,可自行消失,不影响治疗。 |
1.恶心、呕吐、腹泻及假膜性肠炎等胃肠道反应。2.皮疹、药物热和哮喘等过敏反应。3.贫血、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4.血清氨基转移酶可轻度增高。5.由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6.偶见兴奋、焦虑、失眠、头晕以及行为异常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
禁忌 |
儿童、孕妇禁用,过敏体质者谨慎使用。 |
青霉素过敏及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阿莫西林胶囊。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重组人干扰素α2a。 |
详见说明书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黄色半透明鸭嘴状固体。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至黄色颗粒或粉末。 |
注意事项 |
1、使用前检查包装栓带、标签、外观、有效期是否符合要求。 2、用药期间禁止坐浴和性生活,经期停止用药。如使用时环境温度过高,栓体变软(不影响疗效),请先置于4℃冰箱或冷水中3-5分钟,撕开栓带取出使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正常使用。 4、儿童用药:儿童禁用。 5、老年用药:未见异常反应。 6、药物过量:本品为小剂量局部给药,一般不会造成药物过量所带来的毒副反应。对于极个别不遵医嘱用药造成药物过量的患者,应立即停止用药。毒副作用的急性症状是暂时和自限性的,也可用退热净、阿司匹林、消炎痛或抗组胺药物使之缓解。 |
1.青霉素类口服药物偶可引起过敏性休克,尤多见于有青霉素或头孢菌素过敏史的患者。用药前必须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作青霉素皮肤试验。如发生过敏性休克,应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应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2.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应用本品易发生皮疹,应避免使用。3.疗程较长患者应检查肝、肾功能和血常规。4.阿莫西林可导致采用Benedit或Fehling试剂的尿糖试验出现假阳性。5.下列情况应慎用阿莫西林胶囊:(1)有哮喘、枯草热等过敏性疾病史者。(2)老年人和肾功能严重损害时可能须调整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