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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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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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6μg:0.5ml/支 |
20万IU |
生产企业 |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金丝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40038 |
国药准字S10970056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治疗病毒性疾病和某些恶性肿瘤。已批准用于治疗慢性乙型肝炎、丙型肝炎和毛细胞白血病。已有临床试验结果或文献报告用于治疗病毒性疾病如带状疱疹、尖锐湿疣、流行性出血热和小儿呼吸道合胞病毒肺炎等有效,可用于治疗恶性肿瘤如慢性粒细胞白血病、黑色素瘤、淋巴瘤等。 |
用于治疗成人转移性肾细胞癌(RCC)及黑色素瘤等恶性肿瘤,也适用于癌性胸腹水的控制。 |
用法用量 |
本品直接肌肉或皮下注射。剂量和疗程如下: 慢性乙型肝炎:本品30~50μg/次,皮下或肌内注射,每天1次,连用4周后改为隔日1次,疗程4~6个月,可根据病情延长疗程至1年。 慢性丙型肝炎:本品30~50μg/次,皮下或肌内注射,每天1次,连用4周后改为隔日1次,治疗4~6个月,无效者停用。有效者可继续治疗至12个月。根据病情需要,可延长至18个月。疗程结束后随访6~12个月。急性丙型肝炎应早期使用本品治疗,可减少慢性化。 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本品30~50μg/次,每日1次,皮下或肌内注射,连续用药6个月以上。可根据病情适当调整,缓解后可改为隔日注射。 毛细胞白血病:本品30~50μg/次,每日1次,皮下或肌内注射,连续用药6个月以上。可根据病情适当调整,缓解后可改为隔日注射。 尖锐湿疣:本品10~30μg/次,皮下或肌内注射,或一次10μg,疣体下局部注射,隔日1次,连续3周为1个疗程。可根据病情延长或重复疗程。 肿瘤:视病情可延长疗程。如病人未出现病情迅速恶化或严重不良反应,应当在适当剂量下继续用药。 |
本品应在临床医师指导下使用。注射前用灭菌注射用水溶解,具体用法、剂量和疗程因病而异一般采用下述几种方法:1.全身给药:皮下或肌肉注射:重组人白细胞介素-2 50~100万IU/m2,皮下或肌肉注射2~3次/周,4~6周为一疗程。2.区域与局部给药(1)胸腹腔注入:用于癌性胸腹腔积液,重组人白细胞介素-2 30~100万IU/m2/次,尽量抽去腔内积液后注入,1~2次/周,2~4周(或积液消失)为一疗程。(2)肿瘤病灶局部给药:仅限于肿瘤专科医师研究观察使用。 |
副作用 |
各种不良反应中最常见的是发热、寒战,而且与用药剂量有关,一般是一过性发热(38℃左右),亦可有寒战高热,停药后3~4小时体温多可自行恢复到正常。个别患者可出现恶心、呕吐、类感冒症状。皮下注射者局部可出现红肿、硬结、疼痛,所有副反应停药后均可自行恢复。使用较大剂量时,本品可能会引起毛细血管渗漏综合征,表现为低血压、末梢水肿、暂时性肾功能不全等。使用本品应严格掌握安全剂量,出现上述反应可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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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已知对干扰素制品过敏者。 2、有心绞痛、心肌梗塞病史以及其他严重心血管病史者。 3、有其他严重疾病不能耐受本品的副作用者。 4、癫痫和其他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紊乱者。 |
1.对本品成份有过敏史的病人。2. 高热、严重心脏病、低血压者,严重心肾功能不全者,肺功能异常或进行过器官移植者。 3.重组人白细胞介素-2即往用药史中出现过与之相关的毒性反应: 1.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 2.未控制的心率失常; 3.胸痛并伴有心电图改变、心绞痛或心肌梗塞; 4.心压塞; 5.肾功能衰竭需透析>72小时; 6.昏迷或中毒性精神病>48小时; 7.顽固性或难治性癫痫; 8.肠局部缺血或穿孔; 9.消化道出血需外科手术; 10.孕妇慎用。 |
成分 |
重组人干扰素α1b。 |
主要组成成分:重组人白介素-2;辅料:人血白蛋白及甘露醇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透明液体,无肉眼可见不溶物。 |
本品为白色薄壳状疏松体,易溶于水,溶解后为透明液体,无肉眼可见不溶物。 |
注意事项 |
1.本品必须在有经验的专科医生指导下慎重使用。2.药瓶有裂缝、破损者不能使用。本品加注射用水溶解后为透明液体,如遇有浑浊、沉淀等现象,不得使用。药瓶开启后,应一次使用完,不得多次使用。 3.使用本品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大剂量。应严格掌握安全剂量。使用本品低剂量、长疗程可降低毒性,并且可维持抗肿瘤活性。 4. 药物过量可引起毛细血管渗漏综合征,表现为低血压、末梢水肿、暂时性肾功能不全等,应立即停用,对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