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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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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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6μg:0.5ml/支 |
5ml:500mg |
生产企业 |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福州辰星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40038 |
国药准字H20003344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治疗病毒性疾病和某些恶性肿瘤。已批准用于治疗慢性乙型肝炎、丙型肝炎和毛细胞白血病。已有临床试验结果或文献报告用于治疗病毒性疾病如带状疱疹、尖锐湿疣、流行性出血热和小儿呼吸道合胞病毒肺炎等有效,可用于治疗恶性肿瘤如慢性粒细胞白血病、黑色素瘤、淋巴瘤等。 |
用于多种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和自身免疫性疾病。如反复上呼吸道感染、过敏性哮喘、过敏性鼻炎、慢性乙型肝炎、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复发性口腔黏膜溃疡、恶性肿瘤、类风湿性关节炎以及乳头瘤病毒感染等引起的疣类皮肤病的免疫治疗。 |
用法用量 |
本品直接肌肉或皮下注射。剂量和疗程如下: 慢性乙型肝炎:本品30~50μg/次,皮下或肌内注射,每天1次,连用4周后改为隔日1次,疗程4~6个月,可根据病情延长疗程至1年。 慢性丙型肝炎:本品30~50μg/次,皮下或肌内注射,每天1次,连用4周后改为隔日1次,治疗4~6个月,无效者停用。有效者可继续治疗至12个月。根据病情需要,可延长至18个月。疗程结束后随访6~12个月。急性丙型肝炎应早期使用本品治疗,可减少慢性化。 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本品30~50μg/次,每日1次,皮下或肌内注射,连续用药6个月以上。可根据病情适当调整,缓解后可改为隔日注射。 毛细胞白血病:本品30~50μg/次,每日1次,皮下或肌内注射,连续用药6个月以上。可根据病情适当调整,缓解后可改为隔日注射。 尖锐湿疣:本品10~30μg/次,皮下或肌内注射,或一次10μg,疣体下局部注射,隔日1次,连续3周为1个疗程。可根据病情延长或重复疗程。 肿瘤:视病情可延长疗程。如病人未出现病情迅速恶化或严重不良反应,应当在适当剂量下继续用药。 |
外用药。用药时,取下喷头雾泵保护盖,按动喷雾 泵将药液近距离喷搽于双腿、上臂或腹部皮肤、成人每次一支(5ml),隔1天喷搽1次或每周用药2次;儿童最佳剂量10mgkg体重,剩余药液盖紧后下次再用。用于乙肝型肝炎的免疫治疗6个月为1个疗程,其它疾病的免疫治疗2-3个 月为1个疗程,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偶有皮疹和皮肤发痒等局部过敏现象,停药后可自行消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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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已知对干扰素制品过敏者。 2、有心绞痛、心肌梗塞病史以及其他严重心血管病史者。 3、有其他严重疾病不能耐受本品的副作用者。 4、癫痫和其他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紊乱者。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重组人干扰素α1b。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左旋咪唑。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透明液体,无肉眼可见不溶物。 |
本品为无色或淡黄色的澄明液体,微有醇味。 |
注意事项 |
1.清洗涂药部位皮肤(温湿毛巾擦洗),后涂药有利于透皮吸收。 2.涂药后,涂药处保持24小时不洗水。 3.药物长时间在皮肤上保留易刺激皮肤,建议涂药后48小时内必须清洁涂药部位皮肤。 4.用后如出现局部皮肤发痒等药物性皮炎时,即停药,并用皮炎平霜止痒,即可自行消退。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