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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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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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40μg:1ml/支 |
20mg |
生产企业 |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哈高科白天鹅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50111 |
国药准字H20093361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治疗病毒性疾病和某些恶性肿瘤。已批准用于治疗慢性乙型肝炎、丙型肝炎和毛细胞白血病。已有临床试验结果或文献报告用于治疗病毒性疾病如带状疱疹、尖锐湿疣、流行性出血热和小儿呼吸道合胞病毒肺炎等有效,可用于治疗恶性肿瘤如慢性粒细胞白血病、黑色素瘤、淋巴瘤等。 |
1.各型急、慢性肝炎。2.恶性肿瘤配合治疗。3.其它因免疫功能低下引起的各种疾病(如反复感冒,复发性口疮,皮肤疾病,尖锐湿疣等)。4.可明显减轻或消除放、化疗引起的脱发、呕吐副作用。 |
用法用量 |
本品直接肌肉或皮下注射。剂量和疗程如下: 慢性乙型肝炎:本品30~50μg/次,皮下或肌内注射,每天1次,连用4周后改为隔日1次,疗程4~6个月,可根据病情延长疗程至1年。 慢性丙型肝炎:本品30~50μg/次,皮下或肌内注射,每天1次,连用4周后改为隔日1次,治疗4~6个月,无效者停用。有效者可继续治疗至12个月。根据病情需要,可延长至18个月。疗程结束后随访6~12个月。急性丙型肝炎应早期使用本品治疗,可减少慢性化。 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本品30~50μg/次,每日1次,皮下或肌内注射,连续用药6个月以上。可根据病情适当调整,缓解后可改为隔日注射。 毛细胞白血病:本品30~50μg/次,每日1次,皮下或肌内注射,连续用药6个月以上。可根据病情适当调整,缓解后可改为隔日注射。 尖锐湿疣:本品10~30μg/次,皮下或肌内注射,或一次10μg,疣体下局部注射,隔日1次,连续3周为1个疗程。可根据病情延长或重复疗程。 肿瘤:视病情可延长疗程。如病人未出现病情迅速恶化或严重不良反应,应当在适当剂量下继续用药。 |
口服,每日2次,每次1-2片或遵医嘱;饭后服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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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已知对干扰素制品过敏者。 2、有心绞痛、心肌梗塞病史以及其他严重心血管病史者。 3、有其他严重疾病不能耐受本品的副作用者。 4、癫痫和其他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紊乱者。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重组人干扰素α1b。 |
本品为甘露聚糖肽,即a-键合的甘露糖与肽的结合体,其多糖部分以甘露糖为主,其次为半乳糖、葡萄糖、木糖和岩藻糖,其比例为74:12:12:1:1,肽链则由天门冬氨酸.丝氨酸、赖氨酸、谷氨酸等18种L型氨基酸组成。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透明液体,无肉眼可见不溶物。 |
本品为薄衣片剂,去除薄衣显白色或类黄色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