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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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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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40μg:1ml/支 |
10ml:10mg(多肽):300μg(核糖) |
生产企业 |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长春精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50111 |
国药准字H2001323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治疗病毒性疾病和某些恶性肿瘤。已批准用于治疗慢性乙型肝炎、丙型肝炎和毛细胞白血病。已有临床试验结果或文献报告用于治疗病毒性疾病如带状疱疹、尖锐湿疣、流行性出血热和小儿呼吸道合胞病毒肺炎等有效,可用于治疗恶性肿瘤如慢性粒细胞白血病、黑色素瘤、淋巴瘤等。 |
本品用于某些抗生素难以控制的病毒性或霉菌性细胞内感染的辅助治疗(如带状疱疹、流行性乙型脑炎、白色念珠菌感染、病毒性心肌炎,小儿轮状病毒性肠炎等);亦可作为恶性肿瘤的辅助治疗剂;本品可用于湿疹、血小板减少、多次感染综合症、慢性皮肤黏膜真菌病等免疫缺陷疾病。 |
用法用量 |
本品直接肌肉或皮下注射。剂量和疗程如下: 慢性乙型肝炎:本品30~50μg/次,皮下或肌内注射,每天1次,连用4周后改为隔日1次,疗程4~6个月,可根据病情延长疗程至1年。 慢性丙型肝炎:本品30~50μg/次,皮下或肌内注射,每天1次,连用4周后改为隔日1次,治疗4~6个月,无效者停用。有效者可继续治疗至12个月。根据病情需要,可延长至18个月。疗程结束后随访6~12个月。急性丙型肝炎应早期使用本品治疗,可减少慢性化。 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本品30~50μg/次,每日1次,皮下或肌内注射,连续用药6个月以上。可根据病情适当调整,缓解后可改为隔日注射。 毛细胞白血病:本品30~50μg/次,每日1次,皮下或肌内注射,连续用药6个月以上。可根据病情适当调整,缓解后可改为隔日注射。 尖锐湿疣:本品10~30μg/次,皮下或肌内注射,或一次10μg,疣体下局部注射,隔日1次,连续3周为1个疗程。可根据病情延长或重复疗程。 肿瘤:视病情可延长疗程。如病人未出现病情迅速恶化或严重不良反应,应当在适当剂量下继续用药。 |
口服,一次10~20ml,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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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已知对干扰素制品过敏者。 2、有心绞痛、心肌梗塞病史以及其他严重心血管病史者。 3、有其他严重疾病不能耐受本品的副作用者。 4、癫痫和其他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紊乱者。 |
1.禁与热的饮料、食品同服,以免影响疗效。 2.混浊或变色勿用。 |
成分 |
重组人干扰素α1b。 |
本品系用健康猪或牛脾脏为原料,制成的含多肽氨基酸和多核苷酸混合物的溶液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透明液体,无肉眼可见不溶物。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澄清液体 |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忌食鱼、虾、酒、绿豆、西红柿等食物,以免影响疗效。 2.按照用法用量使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3.成人及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