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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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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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5克(相当于净饮片15克) |
每袋装5g |
生产企业 |
哈尔滨儿童制药厂有限公司 |
通化万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0790 |
国药准字Z11021257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 |
解表散寒,宣肺止咳,清热解毒。用于感冒、头痛发烧,鼻塞流涕,咳嗽咽痛,肢体酸痛,亦可作防治流感常备药。 |
用法用量 |
口服或开水冲服。一次5克,一日3次;6个月以下,一次1.0~1.5克;6个月至一岁,一次1.5~2.0克,一岁至三岁,一次2.0~2.5克;三岁以上儿童酌量或遵医嘱。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10岁以下小儿,一次5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成分 |
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蔗糖、糊精、β-环糊精 |
紫苏叶、板蓝根、前胡、防风、金银忍冬叶、连翘、麦冬、苦杏仁、羌活、川芎、牛蒡子、陈皮、桑白皮。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颗粒;气微、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色至深棕色的颗粒;气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