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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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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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65g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药用植物园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0031 |
国药准字Z45021772 |
说明 | ||
适应症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发热,咳嗽,咽痛 |
疏风解表,解毒利咽。用于小儿风热感冒,发热恶风,头痛目赤,咽喉肿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粒,一日3次。 |
口服。五岁以下每次10毫升;五岁至10岁每次20~3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过敏体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连翘、金银花、黄芩。辅料为:聚乙二醇400、植物油、蜂蜡、聚山梨酯80、羟苯乙酯。 |
大青叶、连翘、金银花、板蓝根、黄芩、柴胡、重楼、栀子、淡竹叶、牡丹皮、地龙、白薇。 |
性状 |
本品为软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棕褐色混悬液;味苦。 |
本品为红褐色液体;味苦、辛、微甜。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 3 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5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