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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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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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4g |
15gx20袋 |
生产企业 |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70127 |
国药准字Z5002013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风热感冒发热,咳嗽,咽痛。 |
清热解毒,凉血。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山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淀粉。 |
主要成分为:板蓝根、大青叶。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呈棕色粉末;气微,味苦。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