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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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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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4g*12粒*2板 |
180ml |
生产企业 |
云南金碧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九龙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604 |
国药准字H20073589 |
说明 | ||
适应症 |
彝医:中医:清咽利喉,止咳化痰。用于风热或痰热所致的咽喉肿痛,咳嗽,痰多,发热,口苦;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 |
用于减轻由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鼻塞、流涕、打喷嚏、咳嗽、咯痰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5粒,一日4次。 |
口服。成人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1-3岁儿童一次4-5毫升,4-6岁一次5-7毫升,7-9岁 |
副作用 |
可见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偶见白细胞缺乏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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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虎掌草、午香草、玄参、牛蒡子、射干、桔梗、陈皮、甘草。辅料为:淀粉。 |
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愈创木酚甘油醚,无水咖啡因,马来酸氯苯那敏。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微红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利粉未;味苦。 |
本品为褐色溶液,味甘苦、清香。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体质虚寒者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5.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2.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3.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禁用。 4.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立即就医。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