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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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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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4g*12粒*2板 |
12g*6袋 |
生产企业 |
云南金碧制药有限公司 |
和田维吾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604 |
国药准字Z65020143 |
说明 | ||
适应症 |
彝医:中医:清咽利喉,止咳化痰。用于风热或痰热所致的咽喉肿痛,咳嗽,痰多,发热,口苦;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 |
清除异常胆液质,止咳,化痰。用于热性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5粒,一日4次。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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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虎掌草、午香草、玄参、牛蒡子、射干、桔梗、陈皮、甘草。辅料为:淀粉。 |
破布木果、大枣、罂粟壳、甘草、蜀葵子、黄瓜子、榅桲子、巴旦木、罂粟子、西黄蓍胶、甘草浸膏、阿拉伯胶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微红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利粉未;味苦。 |
本品为浅黄色的颗粒;气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体质虚寒者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5.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宜长期服用,如服用3~7天症状未缓解,请及时咨询医师。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3.哺乳期妇女慎用。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咨询医师或药师。9.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