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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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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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4g*12粒*2板 |
10mlx10支 |
生产企业 |
云南金碧制药有限公司 |
哈尔滨中药四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604 |
国药准字Z10910024 |
说明 | ||
适应症 |
彝医:中医:清咽利喉,止咳化痰。用于风热或痰热所致的咽喉肿痛,咳嗽,痰多,发热,口苦;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 |
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发热,咳嗽,咽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5粒,一日4次。 |
口服,一次2支,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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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虎掌草、午香草、玄参、牛蒡子、射干、桔梗、陈皮、甘草。辅料为:淀粉。 |
金银花、黄芩、连翘。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微红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利粉未;味苦。 |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体质虚寒者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5.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服药其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 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 并有其它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年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易接触到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