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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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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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l*10支 |
每瓶装10毫升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瑞格制药有限公司 |
杭州华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10017 |
国药准字Z20026375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 |
止咳祛痰。用于感冒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 1 支,一日 3 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口服,二至五岁一次3~5毫升,五岁以上一次5~10毫升,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糖尿病、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溃疡病患儿禁服。 |
成分 |
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蔗糖。 |
枇杷叶、甘草、橙皮酊、桔梗、薄荷脑、氯化铵。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香精。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色黏稠液体,味甜,有清凉感。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咳嗽痰多,寒热症状不明显者。若出现高热或喘促气急者,应到医院就诊。3.本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及老年患者慎用;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