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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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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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l*10支 |
每粒重1.5g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瑞格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省银诺克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10017 |
国药准字Z20083377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 1 支,一日 3 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直肠给药。小儿一次1粒,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虚症带下表现为带下清稀,无臭。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忌食辛辣、少进油腻。 |
成分 |
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蔗糖。 |
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半合成脂肪酸酯。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色或深棕色的栓剂。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直肠给药,禁止内服。2.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