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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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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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l*10支 |
每袋重20g(相当于总生药15.5g) |
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 |
西安秦巴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20053 |
国药准字Z61020901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 |
清热,解表,利咽。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咽喉肿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开水冲服,一次3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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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2、风寒感冒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蔗糖。 |
金银花、连翘、防风、桔梗、甘草。辅料为蔗糖、淀粉。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