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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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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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l*10支 |
100ml |
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 |
桂林中族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20053 |
国药准字Z45020650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 |
清热宣肺,化痰止咳。用于风热犯肺、痰热内阻所致的咳嗽痰黄或咯痰不爽、咽喉肿痛、胸闷胀痛;感冒、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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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2、风寒感冒者禁用。 |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
成分 |
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蔗糖。 |
川贝母流浸膏、桔梗、枇杷叶、薄荷脑。辅料为蔗糖、杏仁香精、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红色的黏稠液体;气香、味甜、微苦、凉。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5、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6、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