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0ml*10支 |
每粒装0.66g |
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 |
通化利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20053 |
国药准字Z20050488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 |
清热消炎。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感冒发烧。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1、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2、风寒感冒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蔗糖。 |
柴胡、黄芩。辅料为聚乙二醇、丙二醇、聚山梨酯。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粘稠混悬液;气微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