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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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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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200揿,每揿含丙酸倍氯米松250ug |
2.5ml*12支 |
生产企业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冀州)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9867 |
国药准字H20093039 |
说明 | ||
适应症 |
治疗和预防支气管哮喘及过敏性鼻炎。 |
适用于痰液粘稠不易咳出者。 |
用法用量 |
成人一般一次喷药0.05-0.1mg(每揿一次约喷出主药0.05mg)一日3~4次。重症用全身性皮质激素控制后再用本品治疗,每日最大量不超过1mg。儿童用量按年龄酌减每日最大量不超过0.8mg。症状缓解后逐渐减量。 |
本品最好在进餐时间服用,成 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每次10ml,一日2次。12岁以下的儿童:6-12岁儿童:每次5ml,一日2-3次;2-6岁儿童:每次2.5ml,一日3次;1-2岁儿童:每次2.5ml,一日2次。 |
副作用 |
气雾剂对个别人有刺激感,咽喉部出现白色念球菌感染。但吸后立即漱口可减轻刺激感,并可用局部抗菌药物控制感染。无钠水潴留作用。偶见声嘶或口干,少数可因变态反应引起皮疹。 |
偶见皮疹、恶心、胃部不适、食欲缺乏、腹痛、腹泻。 |
禁忌 |
对丙酸倍氯米松过敏者禁用。 |
对Ambroxol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酸倍氯米松。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氨溴索。 |
性状 |
本品在耐压容器中的药液为白色混悬液,揿压阀门,药液即呈雾粒喷出。 |
本品为无色澄清液体,味甜。 |
注意事项 |
1.气雾剂只用于慢性哮喘,急性发作时应使用其他平喘药,待控制症状后再加用本品气雾吸入。 2.用药后应在哮喘控制良好的情况下逐渐停用口服皮质激素,一般在本气雾剂治4~5天后才慢慢减量停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慎用活动性或静止期肺结核患者。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4.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5.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