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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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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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200揿,每揿含丙酸倍氯米松250ug |
30mg*24片 |
生产企业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9867 |
国药准字H20080458 |
说明 | ||
适应症 |
治疗和预防支气管哮喘及过敏性鼻炎。 |
本药适用于治疗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用法用量 |
成人一般一次喷药0.05-0.1mg(每揿一次约喷出主药0.05mg)一日3~4次。重症用全身性皮质激素控制后再用本品治疗,每日最大量不超过1mg。儿童用量按年龄酌减每日最大量不超过0.8mg。症状缓解后逐渐减量。 |
取出本品置于舌面,不需用水,不需咀嚼。本品可迅速崩解,并随唾液吞咽入胃。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次1片,一日3次。饭后服。 |
副作用 |
气雾剂对个别人有刺激感,咽喉部出现白色念球菌感染。但吸后立即漱口可减轻刺激感,并可用局部抗菌药物控制感染。无钠水潴留作用。偶见声嘶或口干,少数可因变态反应引起皮疹。 |
详见说明书。 |
禁忌 |
对丙酸倍氯米松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酸倍氯米松。 |
盐酸氨溴索 |
性状 |
本品在耐压容器中的药液为白色混悬液,揿压阀门,药液即呈雾粒喷出。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气雾剂只用于慢性哮喘,急性发作时应使用其他平喘药,待控制症状后再加用本品气雾吸入。 2.用药后应在哮喘控制良好的情况下逐渐停用口服皮质激素,一般在本气雾剂治4~5天后才慢慢减量停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慎用活动性或静止期肺结核患者。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物同时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