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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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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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g |
15mg |
生产企业 |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
汕头经济特区鮀滨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0411 |
国药准字H10980136 |
说明 | ||
适应症 |
常用于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浅表性胃炎,十二指肠球炎。 |
本品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次0.4g,每日3~4次,餐前15分钟服用,连续服用30~60天,亦可根据胃镜或X线检查结果决定用药时间。小儿:每次10~15mg/kg,每日3次,餐前15分钟服用,疗程视病情而定。 |
通常成人口服兰索拉唑片,每日一次,一次1片(30mg).十二指肠溃疡,需连续服用4~6周;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需连续服用6~8周;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本品无明显副作用,偶有口干、便秘、瘙痒、失眠、腹胀、下肢酸胀等不良反应,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个别报道有暂时性白细胞减少和轻度转氨酶升高。 |
1.过敏症:偶有皮疹、瘙痒等症状,如出现上述症状时请停止用药。 2.血液系统:偶有贫血、白细胞减少,嗜酸球增多等症状,血小板减少之症状极少发生。 3.消化系统:偶有便秘,腹泻,口渴,腹胀等症状。偶有ALT、AST、ALP、LDH、γ-GTP上升等现象,所以须细心观察,如有异常现象应采取停药等适当的处置。 4.精神神经系统:偶有头痛、嗜睡等症状。失眠,头晕等症状极少发生。 5.其它:偶有发热,总胆固醇上升,尿酸上升等症状。 |
禁忌 |
胆囊管及胆道完全梗阻的病人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8岁以下儿童禁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谷胺。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兰索拉唑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 |
本品为肠溶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至微黄色 |
注意事项 |
1.本品抑制胃酸分泌的作用较H2受体拮抗剂弱,临床已不再单独用于治疗溃疡病,但其利胆作用较受重视; 2.用药期间应避免烟、酒及刺激性食物和精神创伤。 |
1.治疗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因长期使用的经验不足,暂不推荐用于维持治疗。 2.本品服用时请不要嚼碎,应整片用水吞服。 3.肝功能障碍者及高龄者须慎用。 4.使用本品有时会掩盖胃癌的症状,所以要在排除胃癌可能性的基础上方可给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