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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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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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g |
100mg |
生产企业 |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
赤峰蒙欣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0411 |
国药准字H15020072 |
说明 | ||
适应症 |
常用于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浅表性胃炎,十二指肠球炎。 |
主要用于菌痢、肠炎,也可用于伤寒、副伤寒、梨形鞭毛虫病和阴道滴虫病。对胃炎和胃、十二指肠溃疡有治疗作用,据认为与本品对幽门螺旋杆菌的抗菌作用有关(也有人认为本品对胃、十二指肠溃疡的疗效可疑)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次0.4g,每日3~4次,餐前15分钟服用,连续服用30~60天,亦可根据胃镜或X线检查结果决定用药时间。小儿:每次10~15mg/kg,每日3次,餐前15分钟服用,疗程视病情而定。 |
常用量1次0.lg,1日3~4次,症状消失后再服2天。梨形鞭毛虫病疗程为7~10天 |
副作用 |
本品无明显副作用,偶有口干、便秘、瘙痒、失眠、腹胀、下肢酸胀等不良反应,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个别报道有暂时性白细胞减少和轻度转氨酶升高。 |
主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头晕、荨麻疹、药物热、哮喘等,剂量过大时还可引起精神障碍及多发性神经炎。若在本品服用期间饮酒,则可引起双硫醒样反应,表现为皮肤潮红、瘙痒、发热、头痛、恶心、腹痛、心动过速、血压升高、胸闷烦躁等,故服药期间,禁止饮酒 |
禁忌 |
胆囊管及胆道完全梗阻的病人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谷胺。 |
呋喃唑酮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 |
本品为黄色片或糖农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抑制胃酸分泌的作用较H2受体拮抗剂弱,临床已不再单独用于治疗溃疡病,但其利胆作用较受重视; 2.用药期间应避免烟、酒及刺激性食物和精神创伤。 |
1.常见有恶心、呕吐等肠胃道反应。近年来过敏反应也常见,主要表现为皮疹(多为荨麻疹)、药物热、哮喘。也可有肺浸润、头痛、直立性低血压、低血糖等。 2.本品还可引起多发性神经炎,剂量1日超过0.4g或总量超过3g时即易引起。症状可迁延数月至1年以上,因此,必须认真控制剂量,成人不超过0.4g/日,儿童1日量不超过10mg/kg。 3.新生儿和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者应用本品可致溶血性贫血,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