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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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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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l*10支 |
每袋装10g(相当原生药31g) |
生产企业 |
南阳市新生制药有限公司 |
河北金牛原大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2093 |
国药准字Z13021688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 |
清热,解毒,消炎,利咽喉。用于咽喉炎,感冒发热,上呼吸道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5克,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
成分 |
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蔗糖、香精。 |
水牛角浓缩粉 20g 野菊花 150g 板蓝根 300g 荆芥穗 150g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 |
本品为淡棕色的颗粒;气腥,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不适用于外感风寒之咽喉痛者。 4.糖尿病患者慎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高热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