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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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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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g |
150mg(以C13H22N4O3S计) |
生产企业 |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2020184 |
国药准字H37021806 |
说明 | ||
适应症 |
常用于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浅表性胃炎,十二指肠球炎。 |
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及其他高胃酸分泌疾病。 |
用法用量 |
口服。1. 成人:每次0.4g,每日3~4次,餐前15分钟服用,连续服用30~60天,亦可根据胃镜或X线检查结果决定用药时间。 2. 小儿:每次10~15mg/kg,每日3次,餐前15分钟服用,疗程视病情而定。 |
1.口服,一次150mg(一次1粒),一日2次,或一次300mg(一次2粒),睡前1次。 2.维持治疗:口服,一次150mg(一次1粒),每晚1次。 3.严重肾病患者,雷尼替丁的半衰期延长,剂量应减少,一次75mg(一次半粒),一日2次。 4.治疗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宜用大量,一日600-1200mg(一日4粒-8粒)。 |
副作用 |
本品无明显副作用,偶有口干、便秘、瘙痒、失眠、腹胀、下肢酸胀等不良反应,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个别报道有暂时性白细胞减少和轻度转氨酶升高。 |
1.常见的有恶心、皮疹、便秘、乏力、头痛、头晕等。 2.与西咪替丁相比,损伤肾功能、性腺功能和中枢神经的不良作用较轻。 3.少数患者服药后引起轻度肝功能损伤,停药后症状即消失,肝功能也恢复正常。曾怀疑可能系药物过敏反应,与药物的用量无关。 4.长期服用因可持续降低胃液酸度,而利于细菌在胃内繁殖,从而使食物内硝酸盐还原为亚硝酸盐,形成N-亚硝基化合物。 |
禁忌 |
胆囊管及胆道完全梗阻的病人禁用。 |
8岁以下儿童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谷胺。 |
本品的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盐酸雷尼替丁,其化学名称为:N'-甲基-N-[2-[[[5-[(二甲氨基)甲基]-2-呋喃基]-甲基]硫代]乙基]-2-硝基-1,1-乙烯二胺盐酸盐。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其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①本品抑制胃酸分泌的作用较H2受体拮抗剂弱,临床已不再单独用于治疗溃疡病,但其利胆作用较受重视; ②用药期间应避免烟、酒及刺激性食物和精神创伤。 |
1.疑为癌性溃疡者,使用前应先明确诊断,以免延误治疗 2.对肝有一定毒性,但停药后即可恢复。 3.肝功能不全者及老年患者,偶见服药后出现定向力障碍、嗜睡、焦虑等精神状态。 4.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5.男性乳房女性化少见,其发病率随年龄的增加而升高。 6.可降低维生素B12的吸收,长期使用,可致B12缺乏。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