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2g |
10mg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鹿灵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0880 |
国药准字H20120075 |
说明 | ||
适应症 |
常用于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浅表性胃炎,十二指肠球炎。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消化内科 |
用法用量 |
口服。1. 成人:每次0.4g,每日3~4次,餐前15分钟服用,连续服用30~60天,亦可根据胃镜或X线检查结果决定用药时间。 2. 小儿:每次10~15mg/kg,每日3次,餐前15分钟服用,疗程视病情而定。 |
每天口服1次,每次1片。 |
副作用 |
本品无明显副作用,偶有口干、便秘、瘙痒、失眠、腹胀、下肢酸胀等不良反应,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个别报道有暂时性白细胞减少和轻度转氨酶升高。 |
一)可能出现的严重不良反应: 1.肝功能损害:可能出现伴AST、ALT、г-GTP等升高的肝功能损害和黄疸症状。所以需密切观察,一旦出现上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对应的处理。 2.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有可能出现粒细胞减少(早期症状:咽喉疼痛、全身倦怠、发热等)和血小板减少。一旦出现上述异常情况立即停药,给予相对应的处理。 (二)可能出现的与其它H2受体阻滞药类似的严重不良反应: 文献报道,H2受体阻滞药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全血细胞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小板减少、间质性肾炎、Stevens-Johnson综合征、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综合征)、横纹肌溶解症、房室传导阻滞和不全收缩等。 (三)其它的不良反应: 可能出现下列不良反应。一旦出现下述异常应给予相应地减量、停药等适当处置。 |
禁忌 |
胆囊管及胆道完全梗阻的病人禁用。 |
本品禁用于已知对本品或其中成分过敏者。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谷胺。 |
拉呋替丁。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片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①本品抑制胃酸分泌的作用较H2受体拮抗剂弱,临床已不再单独用于治疗溃疡病,但其利胆作用较受重视; ②用药期间应避免烟、酒及刺激性食物和精神创伤。 |
1有药物过敏史患者慎用;2老年患者、肝和肾功能损害患者(有加重症状的可能性)慎用;3透析患者慎用;4治疗前应证实胃溃疡为良性,用药后改善的胃溃疡症状并不排出胃癌的可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