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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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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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20g |
每粒装0.4g |
生产企业 |
成都长青制药有限公司 |
江西普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600 |
国药准字Z2008042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用于火热毒盛所致的热疖痈毒、咽喉肿痛、风热火眼。 |
清热解毒,凉血散瘀,泻火通腑。用于治疗痤疮,疖痈。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5次。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14天为一疗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腹泻、腹痛、恶心、呕吐、胃不适、皮疹、瘙痒、头晕等。 |
禁忌 |
忌烟、酒及辛辣食物;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孕妇禁用。 2.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禁用。 3.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紫花地丁、半边莲、蒲公英、板蓝根。辅料为:乳糖、甜菊素。 |
穿心莲、牛黄、金银花、蒲公英、大黄浸膏、山豆根、栀子、珍珠层粉、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微甜、微苦。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色至棕褐色颗粒和粉末;气微,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保持面部卫生,切忌以手挤压患处。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 2.哺乳期妇女慎用。 3.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4.服药后出现胃脘不适,食欲减少,大便溏稀者应停服。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