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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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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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20g |
0.25克*36粒 |
生产企业 |
成都长青制药有限公司 |
河北兴隆希力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600 |
国药准字Z13020110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用于火热毒盛所致的热疖痈毒、咽喉肿痛、风热火眼。 |
抗菌消炎。用于痤疮,扁桃腺炎,疖。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5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肤过敏反应,停药即可恢复正常。 禁忌]孕妇禁用。 |
禁忌 |
忌烟、酒及辛辣食物;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紫花地丁、半边莲、蒲公英、板蓝根。辅料为:乳糖、甜菊素。 |
丹参乙醇提取物.辅料为玉米淀粉。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微甜、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红色至棕色的颗粒或粉末。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2.切忌以手挤压患处。3.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4.不宜同时使用外用药类,如需配合使用,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儿童、年老体弱或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如有多量结节、囊肿、脓疱等应去医院就诊。7.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8.痤疮服药2周、其他适应症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