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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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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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20g |
每丸重1克 |
生产企业 |
修正药业集团长春高新制药有限公司 |
西藏甘露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607 |
国药准字Z5402005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用于火热毒盛所致的热疖痈毒、咽喉肿痛、风热火眼。 |
清热解毒,调和滋补。用于“龙、赤巴、培根”各病,陈旧性胃肠炎、溃疡,“木布”病,萎缩性胃炎,各种中毒症;梅毒、麻风,陈旧热病、炭疽、疖痛,干黄水,化脓等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5次。 |
口服。重病1日1克(1丸);一般隔3~7天或10天服1克(1丸);研碎后黎明空腹服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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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忌烟、酒及辛辣食物;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紫花地丁、半边莲、蒲公英、板蓝根。辅料为:乳糖、甜菊素。 |
降香、沉香、诃子、天竺黄、西红花、檀香、牛黄、麝香、熊胆、马钱子(制)、松石、坐台等一百四十味。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微甜、微苦。 |
本品为黑色的水丸;气微香,味甘、微苦、涩。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服用前后三天忌食各类肉、酸性食物; 服药期间,禁用酸、腐、生冷食物; 防止受凉;禁止房事。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