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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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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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4g |
10g:0.1g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天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科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578 |
国药准字H2001342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利湿;用于热疖痈毒,外感风热,咽喉肿痛,风热火眼。 |
适用于脓疱疮、毛囊炎、疖肿、烧烫伤创面感染及足癣合并细菌感染等各种皮肤软组织细菌性感染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粒,一日3次。 |
外用。涂于患处,一日2~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局部不良反应较少见。 长期大量使用自皮肤吸收后也可能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皮疹、皮肤瘙痒等过敏反应,腹部不适、腹泻、恶心等胃肠道反应,头昏、头痛等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及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等其他反应。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对本品及喹诺酮类药过敏患者禁用。 |
成分 |
紫花地丁、蒲公英、半边莲、板蓝根。 |
本品主要成分为依诺沙星。其化学名为1-乙基-6-氟-1,4-二氢-4-氧代-7-(-哌嗪基)-1,8-萘啶-3-羧酸倍半水合物。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褐色或褐色的粉末;味苦 |
本品为白色或淡黄色乳剂型基质软膏。 |
注意事项 |
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药。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